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良好开局的通知
发布者: 段善飞 信息来源: 应急中心 发布时间: 2018-01-17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生命至上、科学救援”安全理念,根据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强化年”工作要求和1月2日局长办公会议精神,现就开展2018年首轮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实现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良好开局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当前生产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形势
当前,我市迎来了大面积降雨(雪)天气,受冰冻、低温、雨雪天气影响,各种事故风险相应增大;部分行业受行情效益的影响,赶工期抢进度,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员工“三违”现象可能有增多趋势,将给年初安全管理带来不利因素;春节将至,人流、物流、车流活动频繁,疲劳驾驶、公共场所和商贸行业安全警醒教育不够,人员伤亡事故极易发生。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安监局、有关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克服侥幸麻痹思想,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工作良好开局。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一)严格责任落实,传导安全压力。
各区县安监局、有关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应急救援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继续保持在党的十九大期间安全管理的干劲和作风,层层传导安全生产责任压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二)加强风险管控,确保处置高效。
各区县安监局、有关单位对本辖区生产经营企业较大及以上风险,要督促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加强风险管控,落实管控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管理。督促企业开展应急预案情景构建实战演练,加强部门、队伍以及地企之间的联动,确保发生事故后能有效配合处置,不发生次生灾害。
(三)严格应急执法,确保实现良好开局。
各区县安监局要牢固树立“执法强化年”意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务实开展执法检查,消除事故风险隐患,以严格的执法促进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筑牢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1月份,各区县安监局要认真制定年度应急执法检查计划,严格按照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工作方法,带头走出机关深入基层,集中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活动,所有区县要实现“清零”目标。每周星期五16时前,各区县安监局将本周应急执法情况报市应急中心汇总,市安监局将实行月通报制度。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县安监局要进一步规范值班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接到较大及以上事故和矿山、危化、铁路、民航、地铁、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的敏感事故信息后,要在7分钟内向市安监局总值班室报告,其他一般事故在2小时内向市安监局总值班室报告。
三、认真谋划2018年应急管理工作思路
今年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各区县安监局要认真总结2017年应急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并根据《2018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值班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的精神,认真谋划2018年区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紧紧围绕全市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弘扬“生命至上、科学救援”理念,以坚决杜绝次生事故为目标,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为主线,深入推进“一案三制”建设,增强应急保障能力,夯实应急基础工作,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联系人:李方庆 63219227(13883062177)
邮 箱:512449167@qq.com
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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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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