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11点,女间谍元贞花(34)在水原地方法院进行的首次公判上公开露面。
公判开始前10分,身穿浅绿色囚服、带黑色帽子和白色口罩的被告人元贞花乘坐法务部护送车到达法院。
公判开始后站在法庭上的元被告人低下头,小声回答裁判长(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1部部长判事申龙锡-音)对姓名、生年月日及居住地的提问。
接着对裁判长“公诉事实是否正确”的提问简短地回答“是”,对“公判前提交的转向书是否根据本人意愿”的提问仍简短地回答“是”。
之前,元被告在举行公判前一天的9日,向裁判部和侦查检察官提出反省间谍嫌疑的转向书。
检察官称元被告在转向书中表示,“生在朝鲜就是罪”,“我现在只剩7岁女儿。如果给我重生的机会,我会一辈子带着忏悔的心好好活在自由民主主义大韩民国。”
她还说,“我把为领袖和将军献出身心以表忠诚当成全部,才去忍受艰苦的训练并认真去完成间谍任务。而在韩国的生活经历让我怀疑朝鲜体制并因而产生矛盾心理。”
认定审问结束后,检察官在公诉事实中列举间谍活动时,元被告人一度流下眼泪。
关于公判开始前日本朝日TV等提出的法庭摄像申请,裁判部予以驳回,认为“从保证国家安全及维持秩序角度出发,不允许进行摄像”。
国选辩护人以没有时间研究证据为由提出延迟裁判期限的期限变更申请,裁判部却没有允许而直接进行了公判。